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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器纹饰宗教学解读--商代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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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0 13: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代宗教
  商代时期,原始的宗教已经变成了人为的宗教,这时对鬼神崇拜的观念,已经形成了一套理论体系,敬神和造神活动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表现在宗教方面的内容,主要是用奴隶来作人祭和人殉。
  从新石器时代出现的这两种宗教观念来看,当时的人祭,主要是用来祭祀自然界的万物,这是在阶级社会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的一种古老的祭祀习俗。人殉出现在原始社会末期,阶级社会初期,应是阶级对抗的产物。这两种宗教习俗的出现,经过了上千年的发展。到商代,奴隶主不但继承了这一野蛮的宗教习俗,而且还愈演愈烈。
  商代奴隶社会,在生产力和科学知识方面,都还有一定的限度。奴隶主在人为的灾害面前和自然灾害面前,同样感到恐惧和无能为力,同样只能乞求神灵的力量来保护他们。表现在宗教上,依然用人和其它动物作为祖先神灵的祭品,以此表示对神灵的供献。因此,屠杀奴隶在殷商时期变成了常见的现象。
  人祭和人殉这两种宗教形式在商代已经完全变成了阶级制度下奴隶主强权统治的一种手段,但两种宗教形式的目的是不尽相同的。用作人祭的目的,是为了乞求鬼神和祖先灵魂对他们保护,用作祭祀的人是作为供品奉献给祖先灵魂的。实际上,这也是一种人吃人的延续,或叫做“食人之风”的遗。在祭祀中,有人把作为祭品的人当作人牲,把动物当作祭品的叫做祭牲。而人殉的目的,一是为了炫耀墓主人的地位,二是为了在死后继续保持他们生前所享受的生活,象征着继续让奴隶为他们服务。
  商代屠杀奴隶的现象是常见的,我们可以从人祭、人殉等方面,去了解当时的宗教行为。
商代的人祭和牲祭
  商朝对祖先和神灵的祭祀,有繁多的名目,一般有伐祭(就是把牺牲者的头骨砍去)、埋祭和剁祭等,以伐祭最为常见。
  祭祀的领域也非常广泛,从祭祀祖先神灵、山川日月、祈天求雨,到征伐前后、建筑奠基以至竣工,几乎所有的祭祀都要使用奴隶。尤其是典礼中使用的奴隶数目相当惊人,卜辞中曾有详细的记述,如甲骨文中记载了在一次祭祀先王的“多妣”时,就用了男女奴隶共60人。人祭的现象,在商王统治的中心地区非常盛行。
  安阳殷墟的考古发掘,再现了距今3千多年前人祭的真相。
  目前所知,在殷王陵祭祀场共分布着数千座祭祀坑,说明殷王室的祭祀活动规模之大,为其断送性命的人、兽也是不计其数。
1953~1955年,对郑州商代遗址的发掘曾获得了突出的资料,在二里冈、南关外等遗址共发现2百多个窖穴,1百多座墓葬。在窖穴中经常发现有被砍杀的人头和躯肢,有的多具骨架叠压在废坑中,还有的人兽埋在一起。其中二里冈的两座灰坑,内有16具骨架,4个人头,并与猪、牛分层叠放。从这种现象判断,可能是砍杀后埋入的。这些灰坑中的死者,都是奴隶主用来祭祀的人牲。
1955年,在郑州第五文化区的第一小区发现有50多座各种不同形状的灰坑,坑内有的埋1人,有的埋2人,有的只埋头骨,有骨架的都是残缺不全,有被砍去手指骨和脚趾骨的,有的双手被反绑,显然是奴隶主用来作为祭祀的牺牲。
  另外,在一座房子的基址下边,还发现奠基时使用人祭的遗存,在居住面下边埋葬有6具人骨架,这与安阳小屯殷墟的夯土地基下面埋有人兽作奠基的祭坑是一致的。
  此外,在郑州铭功路西段发掘的商代遗址,在房子的居住面下边,排列着大人和小孩的墓葬,也应是奠基时的人祭。
  在商代,祭山川,祭河神,都要专用一些奴隶,有些是破腹陈尸,有些是割取人头。在安阳小屯宗庙宫寝遗址的南端有一座祭坛,在祭坛的周围,发现了许多用人、兽作祭祀的遗迹。
  宗庙在商朝是奴隶主奉为神圣的地方,据卜辞记载,在建筑宗庙的时候,要用幼小的奴隶作奠基。在宗庙的大门口,都要活埋成组的奴隶,甚至连单门、侧门也要活埋奴隶,宗庙建成后还要杀人祭祀。奴隶主的这种观念,是想让奴隶的灵魂永远守卫着他们的宗庙。
  商朝的人祭,是按奴隶主贵族的生活方式安排的,因之人祭也成了奴隶社会的一个缩影。盘庚迁殷以后,用人祭祀的宗教现象达到非常惊人的程度,尤其以安阳殷墟最为典型。
  根据 1958—1959 年对殷墟的发掘来看,用作建筑基址的祭祀和墓葬上的祭祀,就达数千名奴隶,还有一些牲畜。
  在小屯北地,发现了53座建筑基址,为南北向,分三组排列。北边一组15座,为王家居址;中间一组21座,是王家宫殿;南边一组17座,为殷王祭祀圣地。祭祀活动主要在中部宫殿和南部祭祀圣地。根据宫殿的建筑步骤,通常要举行4种仪式,第一步为奠基,奠基坑内需埋葬小孩和狗;第二步为置础,在置础的时候,需要牛、羊、狗和人作祭祀;第三步为安门,除在门的两边埋有人、兽外,还要专门为安门举行祭祀仪式,同样需要大量的人兽;第四步为落成,即在建筑物的前面,埋入一些车、马、人、兽,以祝贺成功。仅宫殿的建筑,从奠基到落成,就有充当祭品的车5辆,马15匹,牛40头,羊119只,狗127条,最多的是人祭可达800之多。这些牺牲的奴隶,根据不同的仪式,要进行单人葬、三人葬、五人葬、跪葬、倒葬和砍头葬等等。这些骸骨有的缺少上肢,有的残存肢骨,有的双手捆在背后,有的双手捆在胸前,而多数是被砍掉头颅。南部的基址,由于是专门举行祭祀的地方,每次举行的人头祭、牲畜祭,都需要用大量的人和牲畜。
1976年,在河南安阳武官村北地殷王陵区,共发现250座商代祭祀坑,在发掘出的191个祭祀坑中,共埋有奴隶1178人。这些祭祀坑的排列比较规则,均为长方形竖穴,坑内填有经过夯打的黄沙土。坑内埋葬的人骨一般为青壮年男性,也有不少女性青年,每坑埋葬8—10人。这些奴隶大多被砍去了头颅,有些在颈椎或下颚骨上留有明显的刀痕,也有不少的骨架是被砍断或肢解后扔在坑中的,也有被砍掉脚趾和手指的现象。骨架的姿势,有的俯身蜷曲;有的紊乱;有的呈捆绑式;有的作挣扎状。
  从人骨的现象观察,凡成年者都是被处死后扔进坑中的,凡少年和儿童都是被活埋。除用人作牺牲的祭祀坑外,还发现少数用禽兽作牺牲的祭祀坑,埋葬的有猪、狗、马等骨架。这些动物都是先被处死后埋入坑中的。
  以上这些祭祀坑,仅是祭祀场所的一部分,在这片祭祀坑的东、西、南面,还有许多的祭祀坑,规模之大,面积约数万平方米。
  殷墟,是商王朝后期的都城遗址,也是盘庚迁殷以后的统治中心。从盘庚迁都于此至纣王止,整个商代后期的8代12王,都是以此为都,时间长达273年。在这里曾发掘出宫殿、宗庙、大型建筑基址和奴隶主贵族墓葬以及手工业作坊。尤其是大批祭祀坑的发现,为研究商代奴隶社会的宗教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史料。可以看出,祭祀是奴隶社会中宗教礼制的重要内容,这种以人祭为宗教的形式,是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的工具。
   从殷墟小屯建筑基址发现的大批的祭祀坑来看,被埋在建筑基址下的死者,应是在建筑过程中,举行祭祀仪式时所使用的牺牲。商代的杀人祭祀,在历史上达到了鼎盛时期,从甲骨文中有关人祭的卜辞来看,以武丁时最为盛行,卜辞中有一次祭用500个奴仆的记数。
  商代的奴隶主把抓到的俘虏或奴隶残酷的杀掉用作人祭,有的砍头,有的火烧,有的宰割,有的活埋,甚至剁成肉酱,有的还在他们的头上刻下铭文,以此作为宗教仪式上的牺牲,奉献给祖先和神灵。商代无论是祭祀祖先神灵,还是举行别的宗教活动,殷人都用大量的人畜作为牺牲。
1959年,在安阳殷墟发现了一组排葬坑,一排共有10个坑,该坑距武官大墓约 100米,10个坑中,共有被砍去头骨的人架55具,人骨架在坑中相互叠压,有的俯身,有的仰身,一般每坑埋葬5具,均为男性青年。这可能属于祭祀时的杀殉坑。
  在大司空村,1973年曾发现一个椭圆形坑,坑内埋有人头 31个,躯体26 具,为青壮年男性和幼童。
70年代,在小屯西南发现的一个浅坑中,在一匹马架的四周,埋有人骨架5具,有的全躯,有的砍去头颅。
1975年,在小屯北部的一座房基内,发现有一个方形的祭祀坑,坑内埋有一个被肢解的成人,显然是为祭祀房子而专门设立的。
  另外,在殷墟一处铸铜遗址中,曾发现有牛祭祀的现象。在一个圆坑中,埋葬一具完整的牛骨架,四肢呈内曲状,显然这是为铸铜遗址设立的祭祀坑。
  商代的人祭,不单纯是利用灰坑埋人,有的也用在墓葬里,以祭祀死者的神灵。
  在发掘殷墟后冈西区的一号墓时,在墓坑的填土中发现有28个人头,只有一个完整的。在27个残破的头颅中,多数留有砍杀的痕迹,还在墓道的填土中,出土有18块残破的躯骨,所有这些人头和躯骨,应是杀祭后埋入墓内的。
  除殷墟之外,凡是商朝奴隶主贵族所在或统治的地方,都存在着人祭祀的现象。在郑州、辉县、洛阳以及河北、山东、江苏等地,都发现有商代王都用人作祭祀的证据。同时,商代的宗教人祭,不仅用于祖先神灵的祭奠,而且也用于其它宗教活动。
  在商代,除了用奴隶或牲畜祭祀祖先神灵外,同时还盛行社祭仪式,社祭也要用人和牲畜作为牺牲,其内容多与祭天或求雨有关。
  古代社祀的性质,与祈求丰收的农事祭祀活动有关。铜山丘湾遗址以大石头为神祇的祭祀,与《淮南子?齐俗训》中所记载的“殷人之礼,其社用石”是相符的。闻一多考定,“社神即媒神”,“古之高媒以石为主”。陈梦家考定,“以石为主,最初或系自然石之原始崇拜,盖古于石室为始祖神灵所居,故于其中置石主以表之”。
  从商以来,一直到周代,祭社主要用树。《论语?八佾》中载:“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周人?地官?大司徒》载:“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之,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用树和石头作神祇,能起到牢固耐久,长期流传的目的。铜山丘湾以大石头为中心,曾进行过两次祭祀活动,便能看出这种用意。
  商朝贵族把人奉献给“粟米之神”,是延续和发展了原始社会初民的自然崇拜,所不同的是,原始社会出现的人祭,并不是阶级对抗的产物,纯粹是原始宗教中的一种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而商朝出现的人祭,带有明显的阶级性。因此,它与原始社会的人祭有着本质的不同。
  祭祀在殷商奴隶社会中,是奴隶主阶级的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左传》中说:“祀,国之大事”。在殷人的祭祀活动中,他们的祖先也就成了人格化的祖宗神,这也说明了殷人的祭祀活动,通过宗教的形式,起到了保护奴隶主阶级尊严的作用,同时也起到了为当时的经济基础服务的目的。
  根据殷墟发现的甲骨文记载,从盘庚迁殷到帝辛灭亡的273年间,用作杀人祭祀的人数,可达万人之多。每次祭祀活动,少者10余人,多者几十人,甚至达到上百人。有人从现存国内的甲骨资料中,找到有关人祭的甲骨1350多片,上面刻有卜问人祭的卜辞,就有1990多条。可见商代用作宗教方面的人祭,规模之大,范围之广。
  商代用牲畜祭祀,卜辞中所见主要有狗、猪、羊、牛,研究者认为,在殷代并不存在按不同等级使用不同的祭牲的情况。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商代不仅使用大量的人作牺牲,同时也在用牲畜作祭祀,用牲畜作祭祀的情况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人和畜埋在一起,另一种是专门设立动物埋葬坑,与原始社会出现的形式相同,所埋葬的多为动物的全躯,也有动物的肢骨。
  从早商开始,在一些遗址中就发现有兽坑遗迹。郑州洛达庙发掘的早商遗址,就发现了 3个兽坑,其中一个坑就埋有3具完整的牛骨架和5具羊骨架,而且放置得很有次序,有着明显的祭祀意义。
  商代遗址中的人兽坑,在整个祭祀坑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对于人和兽的埋葬,多见分层放置,这是根据祭祀的方式而形成的一种固定的埋葬形式。这种现象反映了人同其它牲畜一样,被充当祭祀中的牺牲。
1986年夏,在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发现了两个距今 3千多年的祭祀坑,成为一项重要的发现。1号坑内埋藏着各种器物近4百件。在器物中间和上面,分别有一层烧骨碎渣,出土器物有玉石器、铜器、陶器、象牙骨器、金器等。玉石器中有琮、璋、剑、刀、斧、凿、戈、锛等。铜器中有瑗、戈、人头像、面具、跪坐人像、尊、虎、龙等。金器有金杖、金面罩、金虎和金饰件等。
2号坑中的器物分为上、中、下三层,上层有60枚大象门齿;中层有大件的青铜器、大立人像、铜车轮、面具、尊、彝等;下层有海贝、玉石器、青铜器、兽面及青铜树枝等。
  根据祭祀坑出土的器物分析,这个祭祀坑的年代相当于中原的商朝中期,出土遗物一部分为人和动物的偶像,另一部分为礼器。在2号坑出土的青铜人立像,身着长袍,头戴冠,连底座通高达2.62米,人像本身高1.72米。从铜人像、铜面具、龙头金杖和玉琮、玉璋来看,祭祀与王权有关。有人根据两个坑中发现的红砂泥芯、铜渣、部分范模及黄金料分析,认为这是就地铸造,然后举行某种仪式时而埋入坑内的。
  三星堆祭祀坑的发现,一方面说明当时南方的铸造业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另一方面也说明,江汉流域和中原地区的古代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曾经受到中原商文化的重大影响,同时又保持着自身文化的特点。
  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青铜器、金器,是西南地区现已发现的最早的金属器,这些器物多数都是作祭祀的礼器。三星堆祭祀坑的发掘,为研究蜀人的宗教信仰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它表明,当时人们仍然存在着万物有灵的观念,在崇拜自然、神灵的同时,已经包含着巫术思想,祭祀坑出土的遗物反映着不同的祭祀内容,其中有与自然崇拜有关的祭天祭地,还有与祖先崇拜有关的祭祀鬼神。
  在考古资料中,商代流行的“人祭”和“杀牲”多以真人真兽作为祭品,而以俑代替祭品的尚不多见。有人认为,像三星堆祭祀坑中出土的铜人头像,颈部作成倒三角形,出土时有的内装海贝,有的内插象牙,并有被火烧过的痕迹,不像是作为祭祀的对象,而是作为祭品——“人祭”的代用品。颈部的倒三角形,可能象征着被砍杀的“人牲”。
  出土的铜人头像、人面像、神树和玉璧、玉瑗、玉璋、玉戈等,都应是祭祀用品,尤其是出土的遗物,都有被火烧过的痕迹,可能是当时举行的一次重大的祭祀活动而留下的祭祀遗存。
  商代大搞祭祀活动,与《礼记?表记》里“殷人尊神,率民以神事,先鬼以后礼”的记载相符。商人正是通过各种祭祀活动,作为沟通人与鬼神的一种手段,以表达自己对鬼神的感恩崇拜之心。
  《礼记?祭统》载,“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在商代,天、地、神的观念,已经很明确,祭祀天、地、神灵,成为古代社会中原始宗教的核心内容。天被看成是自然万物和社会的最高主宰,只有通过祭祀才能上达天意,所以祭天,也便成了商代王室的特权。
 崇拜天神,也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的许多民族中,在易洛魁人的众神里,他们认为天神的地位最高,把天神视为“诸天之主”,并用托梦的方式向人们公布天神的旨意,所以易洛魁人就把天神视为最高的神。
  商朝时期,神权掌握在奴隶主贵族手中,神权和政权结合在一起,成了奴隶制国家的政治工具。因此,殷商时期的宗教,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在保护统治者、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和用来驯服被统治者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占卜也是殷商统治阶层用来解决贵族集团的内部矛盾,统一意志的有效手段,殷王想要做的事,都要通过占卜来披上神意的外衣,由此可见占卜在当时的社会作用。    
商代是一个多神崇拜的时代,反映在甲骨卜辞中,便记载着众多的神灵。殷人把日月星辰、山川土地、风雨雷电等所有的自然现象,都赋予人格化,笼上了神秘的彩色,把自然万物中的神秘现象,看成是上帝的使臣,殷墟甲骨文的发现,证实了殷人崇鬼的事实。
  商代的青铜礼器是相当发达的,文化内涵极为丰富,它的造型、纹饰、铭文,都与它的功用相联系。青铜礼器以种类繁多,风格各异,工艺精湛成为中国古代文化史上灿烂的明珠。青铜器作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风貌。
  所谓青铜礼器,实际上是由日常生活用具演化而来,它的种类很多,其中礼器中常见的鼎,早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就已经出现,那时只是作为人们生活中一种主要的炊事器具,直到原始社会末期,鼎仍未退出烹饪的舞台。但到了奴隶社会,鼎这种普通的炊具却摇身一变,提高了身价,变成了奴隶主祭天祭祖的礼器,并根据奴隶主的需要赋予了神圣的意义,只有奴隶主才可享用,成了显示地位高低的象征。作为祭器的青铜礼器,多是用来盛放祭品或煮牲祭天祭祖。
  青铜器上的各种纹饰不光具有审美的效果,还较多地体现了宗教意识。
  我们发现,在青铜花纹中,有几种较为常见的花纹如饕餮纹、龙凤纹、麒麟纹等等,多是一些怪诞的动物形象。大家知道,龙的形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最有代表的象征,在原始社会就存在着龙图腾崇拜,到青铜时代,象征着龙的花纹图案较多地刻划在铜器上,这种图案在吉祥神圣的含义中,又蕴含有至高无上的象征,并具有严格的等级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王室贵族才能拥有,那是借助龙的形象和龙的巨大威力来保护自己的特权。
  饕餮、麒麟均是一种怪兽的形象,它应是一种兽面纹的演变,是单一的动物神祗。《左传·文公十八年》正义引《神异经》:"饕餮,兽名,身如牛,人面,目在腋下,食人"。它的含义可能是神物的象征,类似于神话中执鬼驱魔的门神,具有降妖避邪之意。
  可以说,青铜器上的有些花纹,具有一种较为神秘的宗教形象,它所透露的是人的精神寄托在器物上的反映,用这种形式避邪显得神圣而庄严。在古人看来,像龙蛇之类的动物,既是吉祥之物,又是避邪之物,所以青铜器上一些具有神秘色彩的花纹,其含义也是沟通人与神的关系。
  从商代开始,青铜礼器一方面作为权力的象征,另一方面还作为宗教祭祀活动中的祭器,青铜器不再是一般的作为盛放食品的器皿,而是用作盛放供品,让上帝祖先享用的祭器。这种行为在当时是非常盛行的,因此,在人们的心灵中便引发出了一种非常神秘的宗教情绪。
  不难看出,商代的宗教观念,在很大的内容上是远古宗教观念的继承,同时又形成了自身的特点,把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祭祀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活动,在商代社会占据重要位置,礼器的造型和花纹都带有浓郁的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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